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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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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家庭才能开得起好几千万的车。”

“想必是个长得很帅的小哥哥。”

“长得帅我不知道,但肯定很有钱!”

“帅有个屁用,有钱才是硬道理。”

“对,颜值即正义,有钱即颜值,就算开的车的是卡西莫多,那也是帅哥!”

“好想跟开这辆车的小哥哥颠鸾倒凤,不知天地为何物啊!”

“这位姐姐,先把衣服穿上好不好,骚气都快溢出镜头了,这让我怎么拍照啊!”

“就是,还想颠鸾倒凤,你怎么不把孙答应的赤色鸳鸯肚兜挂上去,顺便再把品如的衣柜搬来。”

“……”

眼看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花痴的口水都快流到车上去了。

盛兰再也受不了了,拽着焦一琛的胳膊,赶紧溜进了小区。

焦一琛露出狡黠的笑。

我就知道,开这辆车过来,绝对是一路火花带闪电的拉风。

小兰兰,你是跑不了滴!

温馨的家

焦一琛跟着她上楼,看着两室一厅的小屋,装修算不上豪华,却足够温馨。

不禁想起小的时候,爸妈经常带他去一个叫‘绿苑’的小区居住。

当时,他非常不能理解,家里的别墅明明那么大、那么豪华、那么富丽堂皇、无所不有,为什么他们夫妻俩闲着没事还要来这里住几天。

一百六十几平米的“小房子”,都没他的卧室大,一家三口住的开吗?

妈妈叶佳跟他说:“真正的家,不在于居住的环境有多大,而在于气氛,要是一个家没有温馨感和幸福感,哪怕居住面积再大、装修再豪华、地段再金贵,也只是一座冷冰冰的建筑,反之,再小的户型、再差的装修,那也是温暖的港湾。”

说着,叶佳又摸了摸儿子的后脑勺,说:“你现在还小,还不明白所谓家的定义,等你真正爱上一个人,想要和她一起共筑爱巢,你就明白了,这套房子不但是妈妈名下的第一份房产,还是我和你爸相识相知相爱的地方,这里保留了我们很多幸福的回忆,所以才那么放不下。”

那个时候,他真的不懂。

现如今,他好像渐渐有些懂了。

焦一琛望着室内温馨的布置,不禁在想。

若是能和盛兰住在这里一起生活,那也挺幸福的。

“你这家伙又在想什么,一怔一怔的,该不会是缺德事做太多遭报应中邪了?”盛兰冷冷说道。

“没有,像我这么帅的人,怎么可能干坏事呢。”焦一琛咧开嘴笑着,露出一排瓷白的牙齿。

盛兰看的好生羡慕。

这家伙,长得帅也就算了,牙齿还保养得那么好。

上下两排牙齿,白得像雪,温润得跟玉似的,还那么齐整。

她前世上小学就开始戴牙套,戴了整整三年,还是养不出这么瓷白又齐整的牙来。

人比人,气死人啊!

“帅就不会干坏事吗?”盛兰白了他一眼:“没听过‘斯文败类’这个词吗?”

焦一琛呵呵笑了笑,大摇大摆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将两盒鸭脖打开来。

顿时,一股香辣诱人的肉香味弥漫开来,让人忍不住流口水。

“兰兰,过来尝一口,可好吃了。”焦一琛招了招手,压根儿没把自己当客人。

“吃个屁,辣得要死,又没肉,有什么好吃的。”

“鸭脖是要啃得,享受的就是啃的乐趣,越辣越好吃,越辣越够味儿。”

焦一琛咬了一口辣鸭脖,跟熊猫啃竹笋似的,咔哧咔哧的,吃得别提有多香了。

盛兰感受着空气中浓烈的香辣味,不解地问:“我记得魔都人的饮食都很清淡,喜甜不喜辣,这么辣你也能吃得下去?”

“能啊,有什么不能的。”焦一琛又啃了两口辣鸭脖。

“你不是魔都焦家的小少爷吗?怎么那么能吃辣?不怕局(菊)部地区出雪(血)吗?”

“我爸是魔都的,但我妈不是,我妈是川省腐都人,无辣不欢,我也遗传了她爱吃辣的基因。”

游乐园

焦一琛咽了口唾沫:“我舅舅也特别喜欢给我做川菜,尤其是他做的辣子鸡、宫保鸡丁、水煮鱼,味儿可好了,比正宗川菜馆做的还地道,现在想想还忍不住流口水呢。”

说着,他又从盒子里拿了块辣鸭脖,吭哧吭哧啃着,吃得贼带劲儿。

盛兰一脸鄙视:“你好歹也是焦家金尊玉贵的小少爷,不就吃了辣鸭脖,至于这么乐呵吗?”

焦一琛笑着:“开心是一天,难过也是一天,我可不想成天哭丧着脸,何况这鸭脖也实在美味,嗯,这味道太棒了!”

盛兰吐了吐舌头:“撑死你个厚脸皮的!”

“嘻嘻!”焦一琛咧着嘴。

有时候想吃一样东西,并不一定是自己饿了,也可能是看别人吃得香。

就比如大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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