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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喜不喜欢我(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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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时礼说六次就是六次,第四次的时候金鼠姑股间微酸,放松身心去迎合尘柄后才得趣。

一得趣后一发不可收拾,最后的两次金鼠姑夹紧双股,嚷着要安时礼再深再猛:“得趣得趣,得趣极了,大宗伯再深再猛!”

安时礼憋着一口气到最后,腰间的骨头疼不能转,脊柱好似走作,而金鼠姑春色满面,精力无限,啃咬他的手指头。

牙齿力道多变,咬疼了人,留下齿痕了还不松口:“大宗伯,你身上的肉是不是唐僧肉,香香的。”

“不是。”安时礼抽不出手指,索性让她咬到齿酸自己松。

片刻后,安时礼的手指布满了深深浅浅的压痕,始作俑者双臂上抬,从容地伸个懒腰,喃喃说几句似梦中言便闭眼睡了。

静寂的夜晚,在柔曼当前,安时礼越想越不愉快,合着他拼尽全力,累死累活地弄上六次,金鼠姑只有快活,没有感到一些难受,那他弄六次的意义何在?他分明是在成人之美。

“起来。”安时礼气不过坐起身,推醒刚去会周公的金鼠姑。

金鼠姑半醒半睡,此刻的她倦于睁眼,拍开安时礼的手,把身子一蜷,缩成一团后藏在褥下继续睡。

安时礼掀开被褥:“起来起来。”

“干什么啊?”身上没了被褥,金鼠姑冷得打哆嗦,起身后没好气问安时礼,“大半夜不睡觉起来干什么?”

见金鼠姑苦着一张脸坐起身,安时礼下榻着鞋,拿起一件外衣丢到榻里:“穿上后随我去书房。”

“好冷,我不去。”去书房准没好事儿,金鼠姑把安时礼丢来的衣服揉成一团,底发力气反丢了回去,趁着睡意还在,她泥鳅似地钻进褥里。

衣服丢来的突然,安时礼不妨头被砸了面,他二话不说拾起外衣,折回榻边,强拉硬扯,将金鼠顾扯下榻,在她的肩头加上外衣后,冒着风雪来到了书房。

“干什么啊。”金鼠姑欲哭无泪,来到书房就往地衣上趴。

安时礼走到案前研墨:“教你写信。”

“写信干什么?”金鼠姑头没抬。

“董公子写了封信与你,你不打算回?”

“我又不知道他写了什么。”

安时礼为金鼠姑收到这封情书醋,醋归醋,还是要说清楚。要不就要一直瞒着金鼠姑,防着董鸿卿,但这样误人青春,教人伤心,可不兴因醋而害了人。

安时礼一字不漏,将董鸿卿的信中内容说与金鼠姑听。

信中的语言晦涩,金鼠姑听不懂,安时礼只能逐句译之。

听完安时礼的解释,金鼠姑怔怔的,还是云里雾里:“所以说,董公子喜欢我吗?”

“是啊。”如果可以,安时礼并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

“说来我也蛮喜欢董公子的,嘿嘿。”想起董鸿卿温柔的庞儿,金鼠姑痴痴一笑。

笑时余光抹见烛火下有一张死僵的脸庞,她敛了笑,拿起笔来,低头在纸上乱写乱画,“我知,大宗伯没有爆。”

金鼠姑的话并未让安时礼高兴起来。

一直以来她的喜欢似乎只是在肉体上的喜欢,他爆了以后就可以拍拍屁股,一点也不留恋,找另一个俊郎儿继续欢好。但他的喜欢却是超过了肉体上的喜欢,时常念她的好,笑她的娇,纵她的坏,她无忧便是好。

他喜欢金鼠姑,和董鸿卿的喜欢一样。但金鼠姑对他的喜欢,可能和对一道食物的喜欢是一样的,随心而变,没有道理。

意识到这一点,安时礼愈发忧愁,如果金鼠姑的喜欢是这般的,那逼她写信回绝董鸿卿,不过是在自欺欺人。

安时礼微微弯了腰,眼里掉光,注视金鼠姑问道:“金鼠姑,你喜欢我吗?”

眼皮一抬,屋内燃烧的烛火映入安时礼的眸子里。

烛火亮然,还因偷钻进来的寒风摇曳,眸子里的烛火也跟着摇曳,掉光的眼也溢光彩。

这道光彩是从外界借之,不能和眼眸之色融合,看起来有些不自然,背光而坐的金鼠姑,叉开五根指头,在安时礼的眼前来回一晃,欲把烛光遮去。

指头在眼前晃,安时礼没有眨眼,把刚刚的话再问一遍,这一次的语气坚定了不少。

烛火四面都有,晃来晃去都没遮去一点,金鼠姑泄气了,放下手,回道:“喜欢,也不喜欢。喜欢大宗伯的美,不喜欢大宗伯的贱。”

金鼠姑说的贱,与壳被踩爆了这件事脱不了干系。

一想自己的壳被踩两次,金鼠姑的伤心止不住,她拍起安时礼的脸,道:“啊,大宗伯,你真的贱兮兮的,为什么一定要把我的壳踩得稀碎呢。”

……

田螺啥时候能意识到自己喜欢孽障大人呢

大概就是在孽障大人出事的时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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