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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前夕(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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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金姐了。而且,也快开学了,我得回去。”

程天朗正给她舀西米露,手顿了一下,又继续舀:“老婆仲系学生妹,我差啲唔记得。咁我呢排要加把劲啦。过几日我开张卡畀你,学费、生活费、零用钱,都入落去……”

“不用了。”

“讲咩话。老公赚嘅钱,你该花花,心安理得花,唔使同我客气……”

“我要去美国了。”

“唔使心疼……”

两个人同时停了口。

房间里静下来,只剩中央空调的风声。

程天朗放下那碗西米露,拿起烟盒抖出一支烟刚要点,想起她身子不舒服,又站了起来,走到窗边推开窗,才把火打着。他吸了一口,烟从嘴里慢慢吐出去,混着夜风散了。

“几时嘅事?”

“今晚。”陈宝珠自己端起那蛊血燕,舀了一勺,“霍肇珩把资料给我看了。”

程天朗点了点头,没再说话。

两个人就这么沉默着。

她坐在沙发上,他靠窗站着,中间茶几上那碗西米露还在冒着热气。

过了很久,程天朗才再次开口:

“你来澳门,不是帮我,也不是帮江耀宗。”

他夹着烟的手垂在窗边:

“讲到底,我也好,江耀宗也好,都是你为了能让霍肇珩重新看见你的踏脚石,对吗?”

陈宝珠没辩解。

毕业之后,霍肇珩突然再也没有找过她,陈宝珠把跟他有关的每一件事翻来覆去想了个遍,从第一次见面到最后一顿饭,她什么都没做错,没要过他一样东西,连脾气都收着。

可越想,越觉得荒诞——既然什么都没错,为什么还会被人像扔垃圾一样扔了?

后来她想通了,错就错在“没错”。

在霍肇珩眼里,一个庙街飞女,跟程天朗那种蛊惑仔有什么区别?不过是个新鲜玩意儿,逗着好玩。玩够了,没价值了,扔了就是。她做没做错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这个人本身,就不在霍肇珩“会留下”的名单里。

那什么样的女人才有价值?才不会被随随便便扔掉?

为此,她特意去了解霍家的发家史:

霍家有红色背景没错,可底下一层还是灰的。而现在,灰色那部分,全挂在霍肇钧名下。

而霍肇珩跟这个哥哥,面和心不和。

洗钱……灰产……她需要的是一张入场券。她原本以为,这张券至少要等到大学毕业,要靠在律师楼熬上年,才可能摸到边。可就在这时候,江耀宗和程天朗两个人一起把“新宝”双手捧到她面前。

再漂亮的学历,都不如真枪实弹做出实际战绩。

果然,霍肇珩出现在了新宝。

果然,如所有豪门里的手足相残,霍肇珩和霍肇钧同样兄弟不睦。

不枉她步步为营,一场豪赌。

老天爷都在帮她,她赌赢了——霍肇珩捧着一张哈佛的录取通知书,回头找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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