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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王于戈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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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人讨厌了,”一直在旁边的嬴阴曼看完全程,幸灾乐祸,“许久不见你这么拼命了。”

嬴阴曼刚和许秩认识的时候,那一年的争花赛马,他还拿过头筹。渐渐的,许秩不再那么锋芒展露,中庸其至。

无起无伏的生活,嬴阴曼也不知道有什么乐趣。

不偏不倚,是许家的处世之道,若非如此,也做不到五世为官。

而今天,他险些一疯到底,可见他的修行还不够。

许秩下马,把缰绳还到嬴阴曼手中,调侃道:“不喜欢公子徵的,只怕更多。”

嬴阴曼眉毛一挑,“你对他这么上心?”刚才还给了一句忠告。

“只是有缘见过两面。”两人一边走,一边闲聊。

“我还以为,你相中了他。”嬴阴曼的话,毫不忌讳。

许秩神色紧张,左右看了一圈,四周并没有人,还是放低了声音,“你说什么呢,我相人干什么。”

“良禽择木而栖。你跟我有什么好装的?那么浅显的字谜,别人猜不到也就算了,你难道不明白?”嬴阴曼憋笑,凑近他耳边,轻缓地喊着,“大——才——子——”

微微的气声,吹得许秩耳朵痒,他下意识偏头,推开两人的距离。

他怎么可能不懂。旁人不知道,他却很清楚,诗会那天秦王就坐在屏风之后。

玉,甲骨上写作三串组佩,慢慢精简,至金文,字形与“王”字已没有多少区别。

白玉无瑕,即是王。

秦王在选秦国的继承人。

参加诗会的人中,已经有人猜到了秦王的意思,比如那个画斧钺的人。“王”字的起源,便是斧钺。

但这件事太严肃,许秩一点不想涉及其中。他只要做好秦王交代的事就好了,那个斧钺出自谁之手不是他该追究的。需知,选错人是会万劫不复的。

他可不相信自己的眼光。

他偷偷瞥了一眼嬴阴曼,回答说:“君意不可度,我确实没想过这些,你也不要瞎掺和。”

聪明人容易被聪明误,嬴阴曼的傲慢自负,一点不输秦徵。

但这一次许秩想错了,他再如何置身事外也已经趟进了这趟浑水,嬴阴曼也对那个位置的归属一点兴趣也没有。不过有一点,嬴阴曼深表赞同。

“你说得没错,像秦王那样权诈虚伪的人,表象所见,未必真实。文思敏捷,也不一定是他器重。你可千万别迷了眼,站错位置。”嬴阴曼也好心给许秩一条忠告。

同性相吸,许秩一副文人做派,会对某些文采斐然的人产生亲近是理所当然,欣赏归欣赏,可千万别和朝堂上的争夺混作一谈。

许秩的重点却只放在了前半句上,“你是这么想你父王的?”虚伪,可不是一个好词。她完全没有一点女儿的尊敬。

她偏头一笑,瞬间转变了称呼,像个乖乖女孩儿,“当然,在父王面前,我不会这么想。”

“哦,对了,”不等许秩反应,嬴阴曼的话锋已经转了十万八千里,拉起许秩就走,“听说他们捕了一头鹿,我们去吃吧。”

嬴阴曼的心思,一点也不比秦王的好懂,被强拉着的许秩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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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看不懂身边之人的,还有秦往。

秦徵明明出尽了风头,却没一点好脸色。秦往也是佩服公子衍,对着秦徵这副爱搭不理的表情,还能侃侃而谈这么久。

秦衍没想到秦徵的骑术这么精湛,倒是自己托大了,专门过来虚心向秦徵请教,劲头十足。

这可苦了秦往,替秦徵打哈哈,他第一次觉得说话是这么累的一件事。

可能是一边的郑桑也看不下去了。郑桑见秦衍时不时拍手,大概是才骑过马手掌残留的粗粝感,递给秦衍一块手帕,提起他们约定去看狐狸的事,他们这才离开。

见秦衍与郑桑走远,秦王拿胳膊肘捅了秦徵一下,没好气地问:“你怎么一副臭脸?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输了呢。”

还不如输了呢。

最后一段,许秩减速了,让了一手。

他要许秩让?

还一脸说教的样子,叫他不要争强好胜、乱得罪人。

搞清楚,他比许秩大好吧!

一个年近二十,却毫无建树,只能靠秦王宠爱的,王弟,也不知道他们在怕什么。他们这群儒生,畏首畏尾,花花肠子倒是一大堆。

秦徵越想越气,自是没一句好话,满脸不屑,“就秦舁那个能耐,我骑头驴都跑得比他快!”

“那你就是对公子衍有意见,”秦往半开玩笑地说,朝着郑桑的背影挤眉弄眼,“明明是你救的人,人家却只对公子衍好。你嫉妒公子衍。”

郑桑这段时间和公子衍走得那叫一个近,方才还给公子衍递手帕呢。

“你有病啊。”秦徵翻了个白眼,动不动就扯到女人身上。

秦往一脸懂的表情,拍了拍秦徵的肩膀,“那可是御史大夫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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