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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闵家高高在上的大公子对那虽未长成已丽质难掩连根头发丝都生得精致无比的娇贵小人儿早早存了一段心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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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闵家高高在上的大公子对那虽未长成,已丽质难掩,连根头发丝都生得精致无比的娇贵小人儿早早存了一段心事

既然承认我对你有再造之恩,你为何大逆不道,做出欺师灭祖之事?方瑾儒眸光明灭不定,话语间难掩震骇肃郁之意。

莱昂.垌文迪许神色古怪地注视她,瑾儒,正是因为你对我费尽心思,恩重如山,莱昂才愈发慕你入骨,无法自拔。你我青梅竹马一同长大,日则同行同坐,夜则同息同止,言和意顺,似漆如胶。十数年间,并无第三者插足,长成之后相爱结合,不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事吗?

他目光如电,挟裹着凛冽之势直逼而来,你我之间,有问题的人,难道不是你吗?

恍若一道惊雷,劈面打下!

当初从灵石玄棺被救醒,她懵然不知当世之事。因着手握重权的西萨克瑟亲王对她另眼相待,皇宫内外皆呵护备至,无一人敢追问她的身世来历,只一味抚慰照料。她颖悟绝伦,很快弄清楚这个异世的概况,学会了星系通用语言,便往外言明乃迁移之初古华夏豪族贵女,无法适应初期恶劣坏境,身子日益虚弱。家中长辈爱她甚切,不忍她绮年玉貌,香消玉碎,将一息尚存的躯体以家族秘法封存于特制的救生舱之内,以待日后科技昌明,后辈有望将其救醒。谁知再次睁开双眼,已是斗转星移,物是人非。

这番说辞与皇室众人的猜度不谋而合。

前世,二十四岁那年犯下大错,灵识尽毁,仙途断绝,更连累至亲,已是生无可恋。偏她性情坚毅,并非自戕寻死之人,似行尸走肉一般。堕久不忍她自苦,劝她何不制造一个可恋可爱之人。辗转数年,终于在二十九岁时有了她的心肝儿,小人儿柔桡若莲,净如佛光,不染尘埃,看着她,渐渐的,竟似又能快活起来。

然而到底是强求,先天不足,小心肝儿八岁那年终是留不住,她的心与肝彷佛也被生生摘了去,本就破败不堪的身体再坚持不住。那年,她三十七岁。

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再次睁开眼眸,初见莱昂.垌文迪许,心里第一个念头却是,这少年倒与西廷神似,若二人生有儿子,他在十六岁之时,应该也是如此形容罢。

她与莱昂岁数相差甚大,自一开始便视他如徒如子,怎么可能有任何缱绻心思?却是忘了,在外人看来,尤其在莱昂.垌文迪许眼内,她俨然是一名十八岁的妙龄少女!

她对莱昂的种种纵容、耐心与怜爱,在旁人眼内却是互有情意的表现。

青梅竹马!

然而,与她方瑾儒真正青梅竹马,两情相悦的,分明另有其人。

古华夏时代。

如果命运没有发生丁点的偏差,那么方瑾儒,这个名动闵城的传奇女子,她的一生应该是这样的

闵家与方家乃世交。方瑾儒与闵西廷总角之时略见过几面。闵家高高在上的大公子对那虽未长成,已丽质难掩,连根头发丝都生得精致无比的娇贵小人儿早早存了一段心事,只未显露。方夫人身子柔弱,长年在国外庄园休养,方瑾儒长陪母侧,十七岁上方搬回闵城。

十八岁的方瑾儒与十五岁的闵西廷再次相遇,一个才貌双全,标格清高,群芳独步;一个家世显赫,年少英俊,傲睨得志。这样的一见倾心,几乎是天雷勾动地火,短短数月已是情根深种,生死相许。

闵夫人看在眼内急在心中。她除了是闵氏尊贵的主母,更是殷家最得意的女儿。殷家当年也曾经是钟鸣鼎食的大户,近年来已渐渐没落。十七年前倾全族之力将她高高捧起,嫁入闵家,就是为了能长长久久地攀附住这棵擎天大树,以保永久的富贵荣华。她早就内定了娘家一名秀外慧中的嫡亲侄女为未来的儿媳,怎能容许半路冒出来的方瑾儒夺去闵家太子妃之位?

然而儿子小小年纪就已表现出顶级豪门的世家公子阴狠果断,冷酷疏离的心思和手段,从十岁起就不是她这个母亲能够掌控的了,她只好将主意动到方瑾儒身上。趁着儿子到公司处理要务,丈夫外出赴宴的机会,打发儿子身边的仆人以闵西廷的名义将方瑾儒约到闵宅偏院内,一杯下了药的清茶,一名来自殷氏娘家忠心耿耿的世仆,兵不血刃,她连善后都不必这样一位出生翰墨诗书之族,渊清玉絜的娇小姐,最是爱重名声,珍惜羽毛,必定是一根绳子悄悄吊死,然后对外宣称暴病了事;而那名男仆,自有娘家亲手料理,之前从来没有出现过,此后世上也不会再有这个人。非常稀疏平常的计谋,几千年来却屡试不爽。

人算不如天算。

闵祁山竟然中途离席归家,阴差阳错就进了安置方瑾儒的那间小厢房内。

方瑾儒刚服下了催情的茶汤,正慵倦无力地倒在床上。少女透净的脸庞略泛红晕,水波粼洵的星眸微嗔;青丝如瀑披散,缠缠绕绕;搭在床沿的一只澄晖沁润的皓腕,将上面笼着的那支名贵异常的浅蓝色碧玺手镯衬得黯然无色;旗袍的领口被她自己扯开了一点,露出两抹羞怯的锁骨,闪烁着价值连城的精美瓷器般一捏即碎的矜贵质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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